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企業本部吸收合并他方事項的公告
本公司發生吸收合并他方事項,具體情況公告如下。
一、?事項基本情況
(?一)事項背景及原因
為進一步整合公司資源,實現資源共享,增強業務協同效應,?簡化管理架構、通過集約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,提升管理效率,?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?司進行吸收合并。
(?二)合并雙方基本情況
合并方 | 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|
被合并方 | 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|
新設主體(如有) | 無 |
1.合并方
企業名稱: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
住所: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達道路?156?號?法定代表人:楊建國
注冊資本:139,140?萬元人民幣
經營范圍:包含許可項目:城市公共交通;房地產開發經營;?建設工程施工;建設工程設計;建設工程監理。(依法須經批準?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?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一般項目:軌道交通專用設?備、關鍵系統及部件銷售;工程管理服務;物業管理;廣告設計、?代理;廣告制作;廣告發布;建筑物清潔服務;非居住房地產租?賃;住房租賃;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;軌道交通通信信號系?統開發;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系統開發;城市軌道交通設備制造;?信息技術咨詢服務;業務培訓(不含教育培訓、職業技能培訓等?需取得許可的培訓);人力資源服務(不含職業中介活動、勞務?派遣服務);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。(?除依法須經批準的?項目外,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。
2.被合并方
企業名稱: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
住所: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福馬路?969?號福州地鐵?2?號線鼓山車輛段
法定代表人:劉林
注冊資本:131,602.488?萬元人民幣
經營范圍:福州市軌道交通?2?號線項目的投融資、建設、運?營和維護,直接經營或出租經營項目設施范圍的全部空間從事商?業廣告、通信、批發、零售等業務,以及從事法律、法規和政策?允許的其他經營活動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?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。
(?三)合并方案的主要內容
以?2024?年?4?月?30 日為基準日,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吸收合?并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,合并后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繼續?存續,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解散并注銷。福州地鐵機電設備?有限公司的全部資產、債權、債務、證照、許可、業務、稅務事項、?人員等均由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依法承繼,附著于福州地鐵機電?設備有限公司資產上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均由合并后的福州地鐵集?團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及承擔。吸收合并后,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?的注冊資本、股權結構及公司名稱、經營范圍等基本信息均不發生?變化。
(?四)債務融資工具清償義務承繼情況
不涉及
(?五)事項進展情況
口內部有權決策機構決定?2024?年?7?月?19 日
□有權機關批復
口協議簽署?2024?年?10?月?22 日
口資產過戶/工商變更完成?2025?年?2?月?26 日?□其他
二、影響分析
上述變動,預計不會對企業日常管理、生產經營、償債能力?以及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產生重大不利影響。
三、應對措施
不涉及。
四、其他需說明的事項(如有)
無。
五、信息披露承諾
本公司及全體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或履行同等職責的?人員承諾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及時,并將按照銀行間?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則的規定,履行相關后續信息披露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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