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9日,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發布公告稱,為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《江蘇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規定,切實保障公共交通運營安全,維護廣大乘客合法權益,南京市交通運輸局起草了《關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目錄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根據要求,今后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、平衡車、電動滑板車等電動代步工具,以及無規范標志標識的電動代步工具用鋰電池、單塊額定能量超過100Wh的鋰電池,均將禁止攜帶上地鐵、公交車、現代有軌電車等公共交通工具。
據介紹,近幾年,隨著鋰電池技術廣泛應用于手機、平板、電動自行車等領域,各地多次發生因鋰電池自燃引發的火災事故和險情,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需要對含有鋰電池物品進行管理。南京市交通運輸局、市公安局在調研道路客運、鐵路等部門安檢要求,以及兄弟城市對地鐵、公交等交通工具禁止攜帶物品目錄的基礎上,擬對部分鋰電池進行限制。
禁止種類共分兩條,第一條是禁止攜帶有鋰電池的代步工具乘車。鑒于殘疾人出行的特殊需求,允許殘疾人乘用電動輪椅乘車。第二條包括兩種情況,一是禁止攜帶無規范標志標識的鋰電池,主要由于無規范標志標識的鋰電池多是改裝、自行組裝,質量安全無法保證,容易引發爆炸、自燃等事故。二是高能量鋰電池方面,是在充分考慮目前鋰電池應用場景后,對大于100Wh的鋰電池進行限制。市民常用充電寶、手機等鋰電池的能量遠低于這一數值。對自用鋰電池,市民可依據Wh=V×mAh/1000公式換算。
所限制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地鐵、公交車、現代有軌電車等。巡游出租車、網約車不在限制之列。
意見征求時間段為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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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提供的上牌信息顯示,2025年5月,國內客車(含輕客、中客、大客)月度實際銷量達到4.2萬輛,相比去年同期呈負增長,降幅為1%。 上牌維度的客車終端實際銷量,更能反映國內客車市場需求的真實狀況,進一步拉長來看,今年前5個月的數據同樣不容樂觀。統計數據顯示,2025年1-5月,國內客車實際銷量達到19萬輛,與去年同期的銷量持平。 整體來看,進入2025年后,本輪始于2023年的國內客車市場快速放量,似乎已進入瓶頸期。 從年度銷量數據,可以明顯看到,2023年之前,國內客車市場進入增長停滯期,2019年銷量達到36萬輛后,此后4年時間都在35萬輛上下徘徊,始終難以突破。而2023年開始打破僵局,同比增速達到14%,年度銷量接近40萬輛,2024年快速拉升,年度銷量一舉突破50萬輛大關,而增速更是高達29%。 2023年和2024年的快速放量,與多重因素密切相關。首先是疫情結束后國內旅游市場的爆火,直接拉動2023年國內旅團細分市場的客車需求,此后,2024年7月,國家出臺以舊換新政策,推動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,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,這一政策有力推動了公交車的更新熱潮,從而推動國內公交細分市場的客車需求集中爆發。 以公交市場為例,在2024...